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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俊文论|内蒙古日报-论道:坚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
2022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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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摄·第592期总第3233期)
2022年8月22日,内蒙古日报-论道刊发王利俊、杨曼文论作品《坚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
原文如下:
坚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
王利俊 杨曼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9月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坚持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习总书记的重要论断,既是对民族平等这一立国根本原则和全面依法治国这一治国理政基本方略的重申和强调,又是对我国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丰硕成果的肯定和总结,也是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为我们新时代继续在法治轨道上调节民族关系、保障民族团结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实践遵循。
内蒙古作为我国第一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自治区,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加强民族团结,根本在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们要真正维护好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呵护好“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就要时刻铭记习总书记的谆谆教诲,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坚定不移地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始终坚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
坚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就要全面贯彻宪法、强化法治保障。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坚决维护宪法权威,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维护国家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有机结合,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衡量标准,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全面检视民族法治建设方面的短板弱项,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有序推进涉民族事务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等工作,将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的各项要求融入国家整个法治体系之中。就我们内蒙古而言,要深入学习宣讲好、贯彻落实好自治区首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充分发挥其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积极作用。
坚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就要坚持一视同仁、确保人人平等。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要持续不断地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增进一体,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让各族群众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就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法律界限。要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一般性社会事务工作简单归结为民族工作,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事刑事问题简单归结为民族问题,不能把发生在民族地区的一般矛盾纠纷简单归结为民族矛盾,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运行。要独具法眼、一断于法,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
坚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就要弘扬法治文化、传承法治精神。要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坚守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中国立场、中国方案和中国声音,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民族法治文化传播途径,将“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化育为全民的政治担当和生活习惯。要从强化学理支撑、凝结经验共识、打造高端智库、提供决策参考等方面下功夫、做文章,做细、做实、做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法治理论的研究工作,为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法治理论的学术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贡献内蒙古智慧。要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将“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以道德品性、社会责任能力、民族与国家情感的养成作为法学人才培养的根基,加深加强对学生法治理论的培养深度、法治思维的训练广度和法治精神的孕育温度。要把宪法和民族法律法规普及与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广泛开展社会普法宣讲、青少年法治教育,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
坚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各族干部群众务必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以只争朝夕的豪情和舍我其谁的勇气,积极投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各项工作之中,为实现“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目标和“把祖国北部边疆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的美好蓝图做出应有贡献。
(作者单位分别系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财经大学)
【作者简介】
王利俊,笔名伊梦,网名沙打旺,男,汉族,中共党员,副研究员,汉语言文学本科、经济学研究生学历,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兼任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智能融媒体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德育工作专委会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创文网全媒体驻内蒙古自治区首席代表作家,内蒙古学研究会特邀专家、内蒙古高校思政教育研究会副秘书长、内蒙古科社学会理事、内蒙古法学会理事、呼和浩特市作家协会理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工委)宣讲团成员、内蒙古国学研究会特邀演讲嘉宾;中国教育报、中国建设报、内蒙古日报等特约通讯员,内蒙古建职院“新华号”总监。
主要研究方向为家庭教育、党建思政、民族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有专著《感动中国的十位成功父母》1部和合著《时尚50年》《21世纪财富转移》等10余部,主持中国建设教育协会课题1项、参与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3项。系列理论文章和专稿在实践、学习强国内蒙古平台、内蒙古宣传思想文化、中国教育报、中国建设报、中国建设教育、光明网、新华网等刊发。系内蒙古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得者、中国建设教育协会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育人研究成果二等奖获得者等。
有大量诗歌、散文(散文诗)、随笔等文学作品在乌兰察布日报、呼和浩特晚报(日报)、乌海日报、山丹、草原、这一代、少年文艺(上海)、内蒙古日报、中国建设报、中创文网、华人头条内蒙古频道、内蒙古日报草原客户端、新华网客户端(新华号)、微摄等发表获奖。报告文学作品收录《手足情》《塞北热土》《内蒙古改革家风采录》《中国北鏖战》等书。个人文学成果和事迹入选《内蒙古作家大辞典》。
作品来源: 《王利俊》,王利俊推荐
编辑推送:【文仙雅阁】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