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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经验对湖北创新发展数字经济新质生产力借鉴意义
2025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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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数字文化产业的战略地位,多次强调文化与科技融合的重要性。2020年9月,在湖南考察时指出:“文化和科技融合,既催生了新的文化业态、延伸了文化产业链,又集聚了大量创新人才,是朝阳产业,大有前途。” 在同年9月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座谈会上,他进一步要求“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这些重要指示为数字文化产业指明了“守正创新、科技赋能、双效统一”的发展方向。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要求“推进文化数字化发展,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数字技术对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推动作用,要求以文化数字化“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和国家文化软实力”。这体现了党中央将数字文化视为建设文化强国、实现民族复兴的核心抓手。
湖北省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一)产业规模与增长态势湖北省数字文化产业近年来展现出稳健增长的发展态势。依据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统计数据显示,2023 年全省数字文化产业实现总产值 500 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5%。其中,数字游戏、数字影视、数字出版等细分领域发展态势尤为显著:数字游戏产业规模达120亿元,同比增长20%,成为产业增长的核心驱动力量;数字影视产业规模达150亿元,同比增长18%,多部本土制作的数字影视作品在国内外市场收获广泛认可;数字出版产业规模达100亿元,同比增长 12%,电子书、在线教育等数字出版产品市场反响良好。从产业主体结构来看,全省数字文化企业数量已突破50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达100家,产业集约化发展趋势逐步显现。
(二)政策支持与规划布局2022 年,湖北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湖北省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 年)》,确立发展目标:到 2025 年,全省数字文化产业总产值预期突破800亿元,计划培育10家以上具备全国影响力的领军型数字文化企业,并着力打造5个以上规模化数字文化产业集聚区。在政策支持体系方面,湖北省设立专项发展资金,每年投入5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数字文化企业开展技术研发、项目孵化及市场推广活动;同时,对符合资质条件的数字文化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免幅度达15%,增值税减免比例为10%。在空间布局规划上,以武汉为核心构建数字文化产业创新中枢,重点发展数字影视、数字动漫、数字游戏等核心业态;在襄阳、宜昌等区域布局建设特色数字文化产业基地,通过推动数字文化与地方优势产业深度融合,逐步形成“一核多极、协同发展”的现代化产业格局。
(三)企业与项目发展湖北省数字文化企业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特点。在数字游戏领域,武汉光谷的“光谷游戏谷”集聚了30多家游戏企业,其中“光谷游戏”公司凭借其自主研发的移动游戏《光谷英雄传》在全球市场取得成功,累计下载量超过5000万次,年收入达到5亿元。在数字影视方面,湖北长江电影集团积极布局数字影视制作,投资建设了国内领先的数字影视拍摄基地,引进了先进的数字拍摄和后期制作设备,推出了多部具有影响力的《楚天风云》等数字影视作品,获得国内外多个奖项。在数字出版领域,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大力发展数字出版业务,推出了“长江数字阅读”平台,整合了大量优质数字出版资源,用户数量超过500万。此外,湖北省还积极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项目落地,2023年共签约数字文化产业项目50个,总投资额达到100亿元,涉及数字文化产业园建设、数字文化技术研发、数字文化内容创作等多个领域。
韩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经验启示
(一)政策与法律法规韩国政府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进程中发挥着主导性作用,通过构建系统化政策法规体系,为产业发展构筑坚实制度支撑。自 20 世纪 90 年代起,韩国将文化产业确立为国家战略性支柱产业,开启产业培育进程。2001年颁布实施的《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正式将文化产业定位为国民经济新增长极。此后,相继出台《数字内容产业发展五年规划》等系列政策文件,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明确战略方向与阶段目标。同时,设立文化产业振兴院(KOCCA),统筹负责政策制定、项目扶持及国际合作等核心事务,构建起全方位产业服务体系。在制度保障层面,韩国持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着力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一方面,强化数字内容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盗版侵权行为执法力度,为产业可持续发展筑牢法律防线;另一方面,通过立法规范市场运行秩序,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生态。在要素支撑领域,韩国政府综合运用多元政策工具,构建起立体化产业扶持体系。设立专项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形成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重点支持产业研发创新、市场拓展等关键环节。同时,配套实施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参与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二)产业生态与创新模式韩国数字文化产业凭借其成熟的产业生态体系与创新驱动发展模式,构建起覆盖内容创作、技术研发及市场推广的全产业链格局。在数字内容创作领域,韩国展现出强劲的产业竞争力,其业务范畴广泛涉及数字影视、音乐、动漫及游戏等多个细分市场。在数字影视方面,韩国作品以精良的制作水准与深厚的文化底蕴为特色,《釜山行》《寄生虫》等影片凭借出色的艺术表现,在国际市场斩获广泛关注与高度评价;数字音乐产业发展势头迅猛,以 K-Pop为代表的韩国流行音乐依托全球数字音乐平台的传播优势,持续扩大其国际影响力;数字动漫与游戏产业同样成绩斐然,《天堂》《剑灵》等游戏产品凭借卓越的设计与运营能力,在全球市场取得显著商业成就。韩国在数字文化产业领域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着力构建涵盖硬件制造与软件平台的全链条技术体系。在数字影视产业,依托先进的拍摄设备与全流程数字化后期制作技术,实现影视制作从前期拍摄到特效合成的工业化生产模式,由此形成高品质内容输出能力。在数字游戏开发领域,顶尖研发团队凭借自主研发的游戏引擎,在图形渲染、人工智能交互等核心技术指标上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提升游戏的沉浸体验与叙事表现力。韩国积极推动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技术与数字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借助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加速前沿技术成果转化,为产业内容创新、生产模式变革以及传播渠道拓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韩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高度重视产业协同机制建设,逐步构建起由政府、企业、高校及研究机构等多元主体参与的产业生态系统。政府通过制定产业政策、优化资金配置等手段,为产业协同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企业间通过战略协作与市场竞争,实现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高校与研究机构则充分发挥人才培养与技术研发优势,为产业发展持续输送专业人才与创新技术。在商业模式创新方面,韩国数字游戏产业采用“免费游戏 + 内购”的运营模式,通过免费开放游戏降低用户进入门槛,有效提升用户参与度,进而通过游戏内虚拟物品销售实现商业盈利。韩国数字影视产业则构建起“IP 孵化 + 跨媒体运营”模式,通过打造具有市场影响力的 IP 内容,实现影视、动漫、游戏、文学等多领域的联动开发与运营,显著提升 IP 的商业价值与产业衍生能力。
(三)国际化战略与市场拓展韩国政府将数字文化产业定位为文化输出战略核心领域,通过系统性政策规划与资源整合,积极推动韩国文化的国际化传播进程。具体实践中,韩国依托“韩国文化节”“韩国电影周”等品牌化国际活动,搭建数字文化产品展示平台,有效促进数字影视作品、数字音乐作品等文化内容的全球传播。这一举措不仅显著提升了韩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同时也为数字文化产业创造了可观的经济价值。在国际市场拓展方面,韩国数字文化产业企业通过战略性合作,持续提升自身国际竞争力。数字游戏企业深度融入全球游戏产业生态,与国际头部游戏平台建立合作关系,实现游戏产品的全球化发行;数字影视企业则通过与国际知名影视机构开展联合制作、联合发行等多元化合作模式,成功扩大韩国数字影视作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韩国数字文化产业高度重视品牌建设与全球推广,将品牌塑造作为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以K-Pop为代表的数字音乐品牌,凭借创新的音乐风格与成熟的商业运营模式,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广泛影响力,成为韩国文化的重要标识;“天堂”“剑灵” 等数字游戏品牌通过持续的产品创新与品牌营销,在国际市场建立起较高的品牌认知度。通过系统化的品牌战略,韩国数字文化产业在全球市场树立起鲜明的产业形象与品牌价值。
推进湖北省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政策协同与资金支持湖北省宜构建具有系统性、前瞻性的政策框架体系,依托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统筹整合文化、科技、经济等多领域政策资源,形成协同联动效应。建议建立“文化产业政策 — 科技创新政策”双轮驱动机制,进一步完善研发投入激励政策体系,通过政策引导,促使数字文化企业持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赋能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政策制定过程中应强化精准施策与实践导向,依据数字文化产业各细分领域的发展规律及企业差异化需求特征,构建梯度化、定制化的政策工具组合,有效提升政策实施的精准度与实效性。为强化产业发展要素支撑,建议设立省级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聚焦关键技术研发、创新项目孵化、市场拓展等核心环节予以重点扶持。综合运用税收优惠、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工具,充分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深度参与产业投资,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金融赋能”的多元化投融资生态体系。此外,应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结合数字文化企业轻资产、高成长性的经营特点,开发适配的金融产品体系,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供应链金融等创新融资模式,切实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发展瓶颈。
(二)打造特色IP与创新业态湖北省宜充分依托区域文化资源禀赋优势,构建科学化、系统化的数字文化 IP 开发机制。通过深度挖掘荆楚历史文化、地域民俗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以楚文化作为核心IP 主题,综合运用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数字技术,开发涵盖影视、动漫、游戏等多领域的多元化数字文化产品体系。在此进程中,需高度重视传统文化符号的现代化转译工作,全力推动传统文化资源向数字化、IP化、产业化形态的转型升级,充分激活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与社会经济效益。同时,构建涵盖IP开发、运营、传播全周期的运营体系,借助全媒体矩阵传播、跨平台内容联动以及衍生品开发等多元手段,持续提升IP的市场渗透率与品牌核心竞争力。湖北省应重点培育数字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生态,积极推动数字文化产业与旅游、教育、体育等领域的深度跨界融合。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文旅产业发展,创新开发沉浸式数字文旅体验项目;深化教育与数字内容的融合模式,构建智能化、一体化的智慧教育资源平台;探索发展数字体育赛事、虚拟运动等新型产业业态。此外,鼓励数字文化企业积极开展业态创新与商业模式探索,重点培育数字文化与电子商务、数字文化与直播经济等跨界融合新模式,通过技术创新、场景创新与运营模式创新的多维驱动,全面拓展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边界,有效培育区域经济增长新动能。
(三)深化产教融合与人才培养湖北省应着力构建系统化、分层次的数字文化产业人才培育体系,通过深化产教融合体制机制改革,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人才支撑基础。建议加强高等院校、职业教育机构与数字文化企业间的协同合作,构建 “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各院校需立足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趋势与技术迭代需求,动态调整专业设置,优化课程体系,重点培养兼具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文化创意素养及产业运营思维的复合型人才。同时,鼓励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通过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开展联合科研攻关等方式,切实提升人才的实践创新能力与岗位适配水平。在人才引育机制建设方面,需制定具有竞争力的政策举措,搭建国际化人才招引平台,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参与湖北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同步实施现有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开展常态化专业培训、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等方式,持续优化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与专业技能。此外,建议构建科学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充分激发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
(四)拓展国际传播与合作渠道湖北省宜深度嵌入全球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体系,通过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的国际传播协同机制,推动区域数字文化产业向国际化高端形态进阶。在国际传播体系建设维度,建议实施系统性品牌提升工程。
其一,统筹规划并举办具备全球影响力的数字文化产业盛会,依托实体展会、虚拟展厅等多元化载体,全景式呈现湖北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成果;其二,深化与国际主流文化交流平台及头部数字媒体的战略合作,构建覆盖多语种、适配多终端的全媒体传播矩阵,综合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前沿技术,全方位提升湖北数字文化产品的国际传播力与品牌美誉度。在国际合作机制构建层面,应着力打造开放型产业生态:鼓励本土数字文化企业与国际领军企业、权威行业组织建立战略伙伴关系,通过技术引进、联合攻关、管理模式创新等方式,全面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持省内企业深度参与国际产业分工,通过设立海外运营中心、开展跨国项目合作等路径,主动拓展国际市场版图,推动湖北数字文化产业迈向更高层次的国际化发展阶段。( 作者: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李珞 指导老师:预经济理论与实践应用专家余求宝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