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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防农业与城乡融合及乡村振兴的系统性突破
2025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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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立足国家战略层面,系统剖析国防农业与城乡融合、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关联,指出三者并非孤立推进,而是通过要素流动、产业协同与治理联动形成“三位一体”的共生系统。研究聚焦当前三者融合中存在的要素壁垒、产业断层与机制短板,从顶层设计、产业创新、要素配置、治理协同四个维度,提出实现系统性突破的路径,为推动国防安全、城乡均衡与乡村全面振兴协同发展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引。
关键词
国防农业;城乡融合;乡村振兴;系统性突破;协同发展
一、引言
1.1 研究背景
当前,我国面临粮食安全、国防储备与城乡发展失衡的多重挑战:一方面,国际局势复杂加剧了战略物资供应的不确定性,亟需强化国防农业的保障能力;另一方面,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要素单向流动、乡村产业空心化等问题,制约着乡村振兴的深度推进。在此背景下,将国防农业建设嵌入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体系,成为实现国家战略目标的必然选择。
1.2 核心概念界定
- 国防农业:指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物资储备及军事后勤需求为核心,兼顾农业经济功能与国防属性的特殊农业形态,涵盖战略粮棉油生产、军地两用农产品培育、农业基础设施国防化改造等内容。
- 系统性突破:区别于局部政策调整,强调打破国防农业、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间的制度壁垒与协同障碍,通过顶层设计、机制创新与要素重组,实现三者从“物理叠加”到“化学反应”的整体跃升。
二、国防农业、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关联
三者的协同发展具有天然的战略契合性,形成“保障—联动—振兴”的闭环逻辑。
1. 国防农业为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提供“安全底座”:国防农业对粮食安全、战略物资储备的保障,为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如城市资本下乡、农村劳动力转移)消除了“后顾之忧”,同时其规模化、标准化的生产模式可直接带动乡村产业升级。
2. 城乡融合为国防农业与乡村振兴搭建“要素桥梁”:城市的技术、资本、人才通过融合机制下沉农村,既能提升国防农业的科技含量(如智慧农业监测系统、无人机植保),又能为乡村振兴注入动力;农村的土地、生态资源则反向支撑城市民生与国防需求。
3. 乡村振兴为国防农业与城乡融合提供“实践载体”:乡村振兴中的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可直接转化为国防农业的发展动能——如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可强化国防农业的生产组织效率,生态振兴可保障战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三者协同发展的现存瓶颈
3.1 要素配置壁垒:城乡双向流动不畅
- 人才层面:乡村缺乏懂国防、懂农业、懂市场的复合型人才,城市技术人才因乡村公共服务滞后、职业发展空间有限不愿下沉。
- 土地层面:国防农业所需的规模化用地与农村土地细碎化矛盾突出,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导致国防农业项目落地难。
- 资本层面:国防农业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社会资本参与意愿低;城乡金融资源配置失衡,乡村融资成本高。
3.2 产业协同断层:国防属性与经济属性脱节
- 国防农业与乡村产业融合度低:部分地区将国防农业简单等同于“储备粮生产”,忽视其与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军事后勤服务等业态的联动,导致产业附加值低。
- 城乡产业分工模糊:城市工业对乡村农业的带动不足,国防农业的战略物资加工多集中于城市,未能形成“农村生产—乡村初加工—城市精深加工”的完整链条。
3.3 治理机制短板:跨部门协同效率低
- 多头管理导致权责不清:国防农业涉及农业农村、国防、发改等多部门,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又分属不同政策体系,部门间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易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
- 军地协同机制不健全:部分地区军地在战略物资储备、农业基础设施共享(如军民两用灌溉工程)等方面缺乏常态化沟通,资源浪费与重复建设并存。
四、系统性突破的实现路径
4.1 顶层设计:构建“三位一体”协同政策体系
- 制定专项规划:将国防农业发展纳入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总体规划,明确三者的发展目标、重点区域与任务分工,避免政策碎片化。
- 建立跨部门协调机构:由省级政府牵头,整合农业农村、国防、发改、财政等部门资源,设立常态化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国防农业项目落地、要素配置与利益分配。
4.2 产业创新:打造“国防+”乡村产业融合模式
- 发展“国防+特色农业”:在战略物资主产区(如粮食主产区、棉花产区),培育兼具国防属性与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如“军供有机米”“战略储备棉”),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 拓展“国防+乡村新业态”:依托国防农业基地,开发军事农耕体验、战略物资科普等乡村旅游项目;推动军事后勤服务下沉,鼓励乡村企业参与军队食材供应、营房维修等配套服务。
4.3 要素配置:打通城乡双向流动通道
- 人才双向赋能:一方面,实施“国防农业人才专项计划”,从军队、高校、企业引进技术人才,给予住房、创业补贴等优惠;另一方面,加强乡村本土人才培育,开展“国防农业技术+城乡经营管理”复合培训。
- 土地集约利用: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土地流转+托管”模式,整合分散耕地用于国防农业规模化生产;探索“国防农业用地”专项指标,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 资本多元投入:设立“国防农业协同发展基金”,引导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军地共建资金向乡村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国防农业贷”“城乡融合振兴贷”等专项金融产品,降低融资成本。
4.4 治理协同:健全军地联动与城乡共治机制
- 完善军地协同机制:建立军地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军地在战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共享(如乡村道路兼顾军事运输功能)、应急救灾等方面的权责;推动军队农场与地方乡村合作,实现技术、资源共享。
- 强化城乡共治:推行“城乡党组织共建”模式,鼓励城市社区与乡村结对,共同参与国防农业基地管理、乡村公共服务提升;建立村民、企业、军队共同参与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国防农业发展红利惠及城乡居民。
五、结论
国防农业、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的系统性突破,是应对国家战略需求、破解城乡发展失衡的关键举措。三者的协同发展并非简单的政策叠加,而是通过顶层设计的统筹、产业创新的联动、要素配置的优化与治理机制的完善,形成“安全有保障、城乡能融合、乡村能振兴”的良性循环。未来,需进一步强化政策协同、创新产业模式、打破要素壁垒,让国防农业成为城乡融合的“粘合剂”与乡村振兴的“新引擎”,最终实现国家战略安全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双重目标。